我喜欢的一堂语文课-难忘的一堂课作文550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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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我们讲到《老师给我的爱》,这次我们再继续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。
王老师是我喜欢的老师,她是我们的班主任,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。她读书百卷、认真、仔细,还铁面无私,我喜欢她,更喜欢她的语文课。
嘿!一说起语文课,我就想起我们班的一分子――郁邢超。他是我们班出了名的“举手大王”。每次他都积极地举手(当然,这只限于语文课)。王老师和他经常在语文课上发生一些故事,究竟是什么呢?
有一次,老师在讲解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《蚂蚁》,王老师绘声绘色的跟我们说了很多蚂蚁的习性和特点,还讲了蚂蚁的天敌――食蚁兽,我们真为小小的蚂蚁有这么多的学问而吃惊。这时,老师说:“还有其他的吗?”我们先左看看,右瞧瞧,确定没有人举手,再低头沉思了一下,最后都举起了手:“老师!老师!”老师一个一个的点名,最后全都点完了。
“没有其他的了吗?”这时,郁邢超举起手来,老师就请他回答,他一下站了起来,回答道:“蚂蚁是三只脚三只脚走路的!”这时,我们全班发生了一阵小骚动,最后一一举起了手,原来他们都对郁邢超说的话产生了疑问,有人说他是一只脚一脚地走,有些人说是两只脚一块走,还有人甚至说是六只脚一块儿走!我看了一下郁邢超的神情,他好像有点后悔的样子。正好,有一个人发现了一只蚂蚁,我们就一起做了实验――先将蚂蚁涂上墨汁,再看看它是怎样走的。果然,它是三只脚三只脚走路的。郁邢超说对了!老师表扬了他!
我对语言课的浓厚兴趣,就是通过老师这样的讲解产生的。因为我知道:语文,是一个积累型课程,它没那么难,只需要上课多多举手,回家多多复习就行了。正所谓:“读书百遍,其意自现!”